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20〕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人能于6月30日前正常在网上提交证书延期复核申请的,仍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71号)执行。
二、受疫情影响,不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证书延期复核申请的,疫情期间证书仍然有效,但持证人须在疫情结束后6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证书自动失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